轉知衛福部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附表六之二、六之四及六之六,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6日以衛授國字第115146002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 / 2026-03-20 閱讀全文
轉知有關「醫事專業諮詢」及「醫療爭議評析」之相關業務,衛福部已於115年2月5日以衛部醫字第1151660632號公告委託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自115年1月1日起辦理在案,請逕至該部全球資訊網站之「公告訊息」查閱前揭公告 / 2026-03-20 閱讀全文
函轉「使用指定再生醫療製劑申請須知」及「再生醫療技術年度執行結果報告格式」已置於衛福部再生醫療技術資訊專區,另修訂「再生醫療技術執行計畫申請須知」及「再生醫療技術執行計畫書(格式)」,請自行下載運用 / 2026-03-20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