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福部中央健保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健全區域級(含)以上醫院門診住診結構,優化重症照護量能』及『持續推動分級醫療,優化社區醫院醫療服務品質及量能』計畫」,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5年9月10日全醫聯字第1150001068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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