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福部健保署函知應於提供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的次月一日起算六個月申報醫療服務點數及藥物費用,請會員於115年7月31日前完成專案輸注液申報作業 2026-03-20 /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5年2月6日全醫聯字第1150000166號函 全文詳見檔案下載 1150210-0181 1 file(s) 657.89 KB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