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福部業於113年3月4日以1131660861號函公告停止適用前行政院衛生署99年6月21日衛署醫字第0990208572號公告「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 / 2024-04-16 閱讀全文
有關113年度第二梯次申請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認可醫療機構,自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會員如有意願辦理本項業務,請依規定期限向縣府提出申請 / 2024-04-16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