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函知為配合「健保卡資料格式2.0作業」自本(113)年9月1日起單軌實施,原訂各院所於上線後六個月內,暫緩執行「健保卡上傳率」之輔導期間,統一全數放寬至114年3月止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3年3月28日全醫聯字第1130000369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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