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會–開業醫師入會暨申請開業執照暨執業執照申辦須知

一流程 →公 會(辦理入會手續暨申請開業暨執業執照申請書) →衛生局稽查科(繳交申請書、至診所檢查) →衛生局醫政科(核發開業暨執業執照)

二、應準備資料: 

1.前醫師公會退會證明正本。 

2.畢業證書正本。

3.考試及格證書正本。

4.醫師證書正本。

5.專科醫師證書正本。

6.身分證正本 。

7.二吋正面脫帽照片,三個月近照4~5張。

8.印章(診所印章、負責醫師印章)。

9.院所位置圖1張,大小勿超過長15公分X寬6公分 (若名片上有位置圖亦可影印使用)。

10.院所建築物平面簡圖1張(A4紙張), 應標示出: 掛號處、病歷櫃(室)、候診區、診察室(需有手部衛生設備) 消毒清潔區(可不置消毒鍋,須有一台感染性廢棄物專用冰箱內有溫度計)診所內有設            藥局者,需有獨立空間(面積須大於6平方公尺) 標示領藥處及調劑室(需有洗滌設備), 或依其他科別及需要標示 (如觀察床、門診手術室、產房、嬰兒床–等)。聯合診所請以不同顏色區分各院所診間及共同使用區域。

11.需檢附『G3』類組或『F1』類組之建築物使用執照  及竣工圖、建物測量成果圖、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三種擇一) 影本1份(A4紙張) 有關建築物使用類別規定詳見附件。 

12.醫院及下列診所須在設立時, 繳交消防局核發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影印本1張: (1)以「聯合診所」型態設立者。         (2)婦產科之診所若設有產房、手術室、嬰兒室者。 (3)外科、骨科及 眼科之診所若有設手術室。 (4)設有洗腎室之診所。 (5)診所設立使用範圍超過第二層樓者或設立在第二層樓以上及地下室者。

13.廢棄物處理合約書影印本1份(A4紙張),據公會所知目前處理公司:(請自行評估選擇)青新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TEL:05-5529255   

14.醫院開業者,應另檢附廢水處理環保局備查文件影本。 

三、備註:     1.醫療機構開業或變動者:請事先至本會索取『診所開業相關資料』。     2.醫療機構新開業者先至公會詢問診所名稱是否有重覆, 無重覆者保留一個月, 以便準備內部裝潢、藥品上架、掛招牌, 再至公會辦理開業手續。     3.新開業會員辦理入會及申請開執業相關事宜,請務必事先與本會預約辦理時間      4..診所如有兩間診間則需有一位有照護士執照登入(於105年9月起變更為此規定) 5.所有異動手續之申請,請於實際異動日期30日內完成, 以免受罰(新台幣拾萬以 下)。     6.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本會:TEL:04-7234284。     8.本會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 星期六、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