邇來發現藥事人員報備支援系統核退後未重新提出申請,造成健保申報異常情事發生,請會員應依規定事先申准,以免違規

轉知彰化縣衛生局112年10月16日彰衛藥字第1120061821號函 全文詳見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