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保署函請轉知所屬會員及特約醫事機構,該署修正「新藥給付建議書(Al)」、「新藥給付建議書(A3)」及「健保給付建議案初核結果通知單」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5月6日全醫聯字第111000117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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