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函各縣市政府衛生局,有關醫事人員死亡,於辦理執業執照註銷時,協助於醫事人員證書(含專科證書)明顯處加蓋「本證書自中華民國0年0月0日失效」戳記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0年6月17日全醫聯字第1100000768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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