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之疫情,有關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護人員與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在職教育訓練,得於110年12月31日前辦理完成即符合規定 2021-06-24 / 轉知彰化縣政府110年5月19日府勞資字第1100179345號函 全文詳見檔案下載 1100524–0764 1 file(s) 91.68 KB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