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藥品仿單資訊電子化作業,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訂定「藥品以電子結構化仿單取代紙本仿單試辦方案」,並自111年1月1日起試辦2年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1月4日全醫聯字第111000001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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