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業於109年4月10日訂定「藥品專案輸入或專案製造通報及審查作業試辦方案」(如附件),將延長試辦期間至112年6月30日

為穩定藥品專案輸入或專案製造供應秩序,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業於109年4月10日訂定「藥品專案輸入或專案製造通報及審查作業試辦方案」(如附件),將延長試辦期間至112年6月30日。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4月6日全醫聯字第111000101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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