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福部於112年6月30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637號公告廢止「衛生福利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二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並於112年7月1日生效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2年7月3日全醫聯字第112000088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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