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福部國健署提醒醫療院所執行「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應依規定確認有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含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就醫憑證)方能提供是項服務案 2025-10-02 / 轉知彰化縣衛生局114年8月18日彰衛保字第1140053412號函 全文詳見檔案下載 1140822–1324 1 file(s) 75.97 KB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