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護理人員勞動權益,衛福部重申醫院如有跨科支援調動護理師工作之必要,應依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規定辦理 2025-09-04 / 轉知彰化縣衛生局114年7月30日彰衛醫字第1140048547號函 全文詳見檔案下載 1140805–1210 1 file(s) 106.41 KB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