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衛福部114年12月29日以衛部保字第1141260560號令修正發布,自115年1月1日生效 2026-02-11 /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5年1月5日全醫聯字第1150000012號函 全文詳見檔案下載 1150107-0033 1 file(s) 2.10 MB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