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14年10月1日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許可證者,將自114年10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4項)案 2025-10-02 / 轉知彰化縣衛生局114年8月27日彰衛藥字第1140055311號函 全文詳見檔案下載 1140901-1367 1 file(s) 95.95 KB 下載